信息来源于:互联网 发布于:2026-07-28
进口货物进境后、海关放行前,如因错发误卸、证件无法提供、双方协商退运、贸易纠纷或货物残损等原因需要退回境外,可按规定向货物所在地海关申请直接退运。
海关办事指南列明的基础材料包括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,以及合同、发票、装箱清单、提运单或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。不同退运原因还应准备承运人证明、双方退运协议或检验证明等材料。
已申报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时,通常需要按海关要求处理原进口申报并办理退运出境申报。退运口岸、运输方式或转关安排如需变化,应先取得海关审核意见。
直接退运与已经放行后的普通退运、返修复运不是同一流程。企业发现问题后应先确认货物是否放行、退运原因和责任方,再由报关人员向主管海关核对适用手续,不能直接安排车辆或订舱离境。